第四十二章 第四层地狱:孽镜台前的伪善者-《离婚后,作为画骨师的我惊艳全球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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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此刻的他,确实“原形毕露”。

    水银不仅涂在表面,甚至被灌入了他的皮下组织。因为水银的比重大,它正在坠着王德发的皮肤和肌肉分离。

    这是一种古老而残忍的酷刑——水银剥皮。

    传说中,只要在人头顶开个口子,灌入水银,人就会因为剧痛和重力,挣扎着从皮里“跳”出来。

    判官没有让他跳出来,而是让他保持着这种“皮肉分离、欲脱未脱”的状态,让他亲眼看着自己丑陋的血肉,在那面巨大的孽镜中反射。

    “沈老师,你看镜子上!”一名特警喊道。

    在那面不锈钢镜子的顶端,用鲜血写着判词:

    【第四层地狱:孽镜地狱。】

    【罪人:王德发。】

    【罪状:披着羊皮的狼。名为慈善,实为炼狱。毁童贞洁,如碎明镜。】

    【判决:皮肉分离,照见污秽。】

    【附赠:证据已上传至全网。】

    “证据?”

    沈清秋猛地看向王德发身后的LED大屏幕(那是平时用来播放宣传片的)。

    屏幕突然亮起。

    播放的不是血腥的行刑画面,而是一段……监控录像。

    录像里,那个慈眉善目的王院长,正把一个十岁的小女孩拖进办公室的密室。

    画面虽然没有声音,但那种绝望和罪恶,足以让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愤怒到爆炸。

    “这个畜生!”秦川一拳砸在车门上,眼眶通红,“当年我们就是因为找不到这段监控,才让他逍遥法外的!判官是从哪弄来的?”

    “判官……”

    沈清秋看着那个在水银中痛苦挣扎的王德发,眼神复杂。

    “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。他有黑客,有医生,有杀手。”

    “他建立了一个完整的‘地下法庭’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……”沈清秋走到王德发面前,看着他那双充满恐惧和哀求的眼睛。

    “无论你有多大的罪,审判你的应该是法律,而不是私刑。”

    “救人。”沈清秋冷冷下令,“把他从镜子上扣下来。别让他死了。他得活着接受法律的审判,这才是对他最大的惩罚。”

    就在特警们准备动手时,沈清秋的手机突然响了。

    是一个视频通话请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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